客人需自己負責貨品打包,因此如收到貨後裏面有任何損壞,本公司將不會負責
1. 客戶有義務及責任與賣家作出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大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外包裝應與貨物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體加強保護。如有多個物件時,物件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產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2. 如承運之貨物為電器、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或各種易碎物品或容易折曲之貨品,貨物在運送途中如有任何損壞一率不作賠償,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i) 有良好的外包裝,確保物品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內,以保護它在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在外箱再以木架釘上,可加強外箱承受的壓力。
ii)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iii) 內外包裝必須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iv)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位置用中文注示上「易碎品須小心處理」、「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折曲」的警告標籤。
* 客人如運送電器或易碎物品請自行承擔風險。
3. 如非上述狀況,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上限為運費之10%
4. 如果貨品丟失,最高賠償金額為每箱£50. 大金額可以額外購買保險,保費為申報金額6%
5.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48小時內
6.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7.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